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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地产解析】通过拍卖购买的房屋可以退还吗

2020-11-10 20:06:08浏览量(

摘要:临高县楼盘,1、如果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的房屋手续不全、不能过户,则买内方过不了户的,不能找法容院退款。2、如果拍卖公告中没有告知不能过户,则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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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拍卖购买的房屋可以退还吗 临高房子,越来越多外地人选择在临高买房,将第二故乡定在海南临高。

通过拍卖购买的房屋可以退还吗

1、如果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的房屋手续不全、不能过户,则买内方过不了户的,不能找法容院退款。

2、如果拍卖公告中没有告知不能过户,则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

3、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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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屋房主不搬怎么办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不搬出房屋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搬迁。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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