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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拆迁后分得的海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5-28 20:06:38浏览量(

摘要:临高养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拆迁,并且取得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所买的临高房子而拆迁的话,那么分得的临高房子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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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分得的海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海南临高县房地产,临高什么样的楼盘不能买?从环境、治安、房屋质量等方面分析有很多房子是千万不能入手的,具体有哪些房子是不适合居住的呢?

拆迁后分得的海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拆迁,并且取得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所买的临高房子而拆迁的话,那么分得的临高房子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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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临高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临高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婚前临高县房产购买时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

1、婚前个人或父母全资购临高买房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婚前临高县房产夫妻双方都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主张分割临高县房产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进行分配。

继承父母的临高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版。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权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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