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微信:180⒏9⒏2847O
海南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当心其中无效海南购房合同 海南临高买房,临高四季如春,当北国严冬季节,万里冰封雪飘之时,海南岛却春意盎然,绿遍天涯。
很多人在签订临高购房合同的时候都只会注意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但是关于临高购房合同,大家需要了解的内容还有很多,如果临高购房合同在制定的时候不符合规范,就很有可能会造成买卖双方签订的临高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今天小编就来讲讲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无效的临高购房合同有哪些呢?
一、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1、临高购房合同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等,都必须明确清楚。
2、临高购房合同明确了临高房价及付款方式,即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卖家,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海南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的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
3、房屋如何进行交接,什么时候进行交接,这都需要进行具体约定,并且要对交接时会产生的问题,明确约定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4、合同签订后,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为违约责任。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交房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临高购房者不按期支付价款等。出现类似的情况,是强制履行合同,还是支付违约金等。
二、哪些临高购房合同可能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临高购房合同内容以及哪些临高购房合同可能无效的介绍了,其实临高购房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只是大家在签订临高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没有详细的去了解过,很多人在私下进行海南房产交易的时候都是利用网上的一些合同模板签订的,这些合同一定要仔细查看一下。
海南楼盘卖点:临高县具有特色的富硒红土壤,地下水都是富硒元素的,富硒的红土壤是世界长寿之乡的一个标签,这样的水土是最养人的。加上当地人的慢节奏生活习惯,生活比较安逸,这里的人均寿命达到了75岁以上,大大超过了国家评定世界长寿之乡的标准。,临高买房。
团购电话:18
09
8
847O
【临高房产】海南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当心其中无效海南购房合同此文由臻房小沈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ingaofangjia.com/zhinan/15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