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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房了?先别高兴!开发商尽这些义务了吗 临高房价,临高独特的热带海滨气候和优良的人居环境,成为全国度假、养老的最佳第二居住地。
对海南购房者来说,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就是开发商交房的那一刻,这样的感觉,简直可以用“苦尽甘来”来形容了。不过,可先别高兴的太早了,你可知开发商交房时应尽的五大义务吗?
一、发商交房时应尽的五大义务
1、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临高房子的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临高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临高房子,也就是说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临高房子是开发商的一大义务。若开发商不能如期交付临高房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延期交房,海南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2、向海南购房者出示合格验收文件的义务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交房时有义务向海南购房者出示合格的验收文件。若不出示,海南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且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向海南购房者出示房屋实测面积数据的义务
对于期房来说,实际交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往往会有所误差,此时,开发商就有向海南购房者出示房屋实测面积数据的义务。若确实存在误差面积,则需要海南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决定,而具体的物业费用也需要按照实测面积收取。
4、向海南购房者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临高房地产开发商在交房时,有向海南购房者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义务。若不出示,海南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而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5、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海南购房者查验、接收房屋的义务
开发商应通知海南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海南购房者及相关人员查验、接收房屋。若查验出现任何问题,开发商应请海南购房者填写返修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返修,并将返修结果通知海南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应尽的五大义务的其中一个没有尽到,该怎么办
建议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那么问题也就很好解决了,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海南购房者你就可拒绝收房。一般来说,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
1、在约定条件不达到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相关的交付房屋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2、如果房屋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
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那么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另外还包括,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还有,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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